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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浩瀚新闻   发布时间:2023-03-15 19:50:43   浏览:

  股票简称:北方国际 股票代码:000065 公告编号:2023-012 转债简称:北方转债 转债代码:127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国际”)八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以现场会议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6名,陈德芳、蔡航清、惠春雷董事委托徐舟董事表决。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参会董事审议:

  因六年任职期满,原公司独立董事何佳先生于2023年1月16日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因工作变动,原公司董事王庆康先生于2023年2月15日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董事会聘任谢兴国独立董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徐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陈德芳、单钧、惠春雷、蔡航清、徐舟回避表决。

  全体独立董事经过事前认可,对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护栏资讯、《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辉邦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德芳、蔡航清、徐舟回避表决。

  全体独立董事经过事前认可,对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辉邦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拟定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简称“公司”或 “北方国际”)及控股子公司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工业集团”)的部分控股子公司、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及其部分控股子公司、孟加拉乡村电力-北方国际电力有限公司之间,存在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经营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公司2023年度与兵器工业集团的部分控股子公司、北方公司及其部分控股子公司、孟加拉乡村电力-北方国际电力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7.02亿元,其中日常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05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2.97亿元。

  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了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德芳、单钧、惠春雷、蔡航清、徐舟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上述交易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北方公司、北方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注:2022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为初步统计结果,尚未经审计。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以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

  1、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清,注册资本162,827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兵工东路9号,经营范围包括军用、民用汽车车辆、工程机械车辆及非公路矿用车辆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服务;出口汽车底盘、整车、工程机械车、非公路矿用车和零部件;进口科研生产试制所需材料和零部件、机电设备及备件;增值电信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兵器工业直属大型高端支柱型重型商用汽车制造企业。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引进德国戴姆勒·奔驰重型载货汽车全套专有制造技术和装备,依托兵器工业集团雄厚军工基础建设,作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我军武器装备轮式化发展的重要承载平台,构建起NG80、NG08、NG09、NG10四大产品平台,通过先进的整车总装、驾驶室、车架、车桥生产线打造北奔重卡精品,具备履约能力。

  2、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全文,注册资本260,501.8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经营范围包括氮气制品、氩气制品、二氧化碳制品生产、销售(以上三项凭资质证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坦克装甲车辆及轮式装甲车辆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机械制造,汽车和专用汽车整车及零配件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铁路车辆整车及零配件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工程机械整车及零配件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发动机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本产品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冶炼冲锻工具制造,计算机软件、集装箱配件、金属制品、非金属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氧气制品设计、销售;机械制造;汽车、铁路车辆及工程机械设计、研发、销售及售后服务;抽油杆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铁路车辆、工程机械、抽油杆、抽油管、接箍管、发动机等产品零部件,本产品技术的出口业务;检测和校准技术服务;普通货运(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家重要的集履带式、轮式、轨道式重型车辆于一体的产业化基地,也是国家保军骨干企业,内蒙古自治区最大的装备制造业企业,具备履约能力。

  3、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开全,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主要从事开发、制造并销售工程塑料、橡胶制品和液压、煤气、气动、热力管道及相配套的管件、阀门、仪表、调压器、气动施工机具,并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提供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为一家中外合资知名企业,非金属管道及管材研发、生产、销售为其主营业务。该企业的生产设备、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均处行业领先地位;系中国驰名商标、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级实验室、获全国给水管材专业科技奖、聚乙烯管材科技进步奖等,具备履约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总资产66,336.32万元、净资产51,071.02万元、营业收入41,586.52万元,净利润991.2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山东蓬翔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山东省蓬莱市南环路5号,经营范围包含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

  山东蓬翔汽车有限公司由一汽山东汽车改装厂改制而成,连续多年跻身中国机械行业500强,专用车产品有半挂车、自卸车、厢式车、非公路自卸车等四个系列130多个品种,具备较强履约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山东蓬翔汽车有限公司总资产171,354万元,净资产44,197万元,营业收入1,664,001万元,净利润3,26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乃华,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日产工业园新光路2号,经营范围包括工业用泵、阀、非标、备品、备件的生产、销售和维修、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集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于一体,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40多年的特种工业泵研发和制造经验及核心材料铸造优势,公司可生产以渣浆泵为核心的特种工业泵系列产品环保装备,产品广泛应用于火电、钢铁、石化行业的烟气脱硫及化工、矿山、医药、污水处理等环保治理领域,在烟气脱硫、磷复肥用泵细分市场长期保持市场占有率领先地位,具备履约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总资产108,000万元、净资产68,000万元、营业收入51,000万元,净利润2,30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北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曹扬,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12号,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特种设备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

  北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一直致力于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具有较强的综合集成及快速反应能力,主要为北方公司军贸主营市场提供量身订做的军需警用装备一揽子供应服务和系统解决方案,从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轻工产品、纺织品、化工产品、电子产品、警用防暴产品、体育器材、机械设备;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等业务,具备履约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北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45,746.82万元,净资产64,758.70万元,营业收入47,454.80万元,净利润3,778.8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河北华北柴油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立钦,注册资本39,826.24万元人民币,住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198号,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柴油机系列产品、机电产品、新能源发动机系列产品、发电机组及配套产品、水泵机组及配套产品、高低压成套设备及配套产品、各类柴油发动机后处理系统及零部件、汽车零部件、船用设备、消防设备的生产、技术开发、销售、维修和技术服务(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需审批的除外);木器加工、机械加工;机电设备安装;普通货运;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河北华北柴油机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动力研究院有限公司,是专业军民两用发动机科研生产企业,始建于1970年。公司产品主要有引进德国道依茨技术生产的125系列B/FL413、513风冷柴油机、132系列BFM1015、TCD2015、TCD12.0/16.0等水冷柴油机,以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12缸水冷柴油机、防爆柴油机、舷外机和新能源甲醇发动机、天然气发动机、发电机组、消防泵组等。华柴自行设计生产的发电机组,单机功率达到5kW-2500kW,在1987年和2012年先后两次登上南极,让“华柴动力”的高可靠性在科考事业中得到充分的验证。河北华北柴油机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北京奥信化工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57,260万元,净资产78,982万元,营业收入61,763万元,净利润4,21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北京奥信化工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俞政洪,注册资本38,462万人民币,住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6号院3号楼14层1401-1404,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委托加工;销售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金属材料、化肥、农药(不含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农药)、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机电设备、汽车、汽车配件、民用爆破器材、医疗器械(I类、II类)、农副产品、食用农产品、畜牧渔业饲料、非食用植物油、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专业承包;劳务派遣;机械设备租赁;销售甲苯-2,4-二异氰酸酯;氯;硝酸胍;硝酸铵[含可燃物≤0.2%];亚硝酸钠,2,4-二硝基甲苯;硝酸钠;硝化纤维素[含水≥25%];高氯酸钠;高氯酸铵;高氯酸钾;无水肼;铝粉;硝基胍;二苯胺;镁;镁合金;镁铝粉;硝基酮;硫脲;正磷酸;苯;2,3,4-硝基甲苯;2,6-二硝基甲苯;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4,6-二硝基-2-氨基苯酚钠;;硫酸钴;黄原酸盐;硫氢化钠;水合肼[含肼≤64%];硝酸甲胺;超氧化钾(以上不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0月07日);批发、零售食品。

  北京奥信化工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北方公司旗下从事民爆产业国际经营及矿山服务一体化业务的专业化公司,能够为客户提供从民爆原材料、炸药及爆破器材的研发、生产、供应到穿孔爆破服务、矿山产品贸易及矿业服务全产业链、全方位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具备履约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北京奥信化工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324,968.71万元,净资产130,522.29万元,营业收入219,290.93万元,净利润17,118.3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北京中兵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长松,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警大路5号7幢3层301室,经营范围包括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技术咨询、服务;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劳务分包;销售金属制品、矿产品(稀有矿产品、须经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建筑材料、五金产品;工程勘察;测绘服务;工程设计。

  北京中兵岩土工程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具有丰富的工程设计施工经验,具备履约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北京中兵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27,060万元,净资产6,034万元,营业收入38,511万元,利润总额55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德芳,注册资本2,602,774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12号,经营范围包括特种机械及设备的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经营或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承办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业务、补偿贸易和按规定开展易货贸易;承包本行业国外工程;境内外资工程;上述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的各类工程、生产劳务人员乐鱼电竞。批发、零售汽车(其中小轿车直接销售到最终用户);进口、易货项下的黑色、有色金属及材料(稀贵金属除外)、木材的销售;汽车租赁;经批准的进出口商品及易货项下进口商品的国内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的除外);与易货贸易有关的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与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和展览展销;主办境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设计、制作影视、印刷品、图片广告,代理自制影视、印刷品、图片广告及本公司所经营的进出口商品的广告发布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设备租赁;保险兼业代理(代理险种及有效期限以代理许可证为准)。

  11、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郁馨,注册资本10,049.8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便门内大街85号,经营范围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技术开发;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木材、五金、交电、机械电气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经济信息咨询;制造化工设备、木材加工、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电子设备、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始创于1953年,现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全资子集团,是中国特色先进兵器工业体系建设的主要工程设计和全过程工程服务支撑单位,建立起了集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于一身,全方位、一体化的工程服务体系。在勘察领域,军工、烟草、环卫、民爆和安全技术、民用建筑、以光机电为核心的现代制造业等工程设计领域和工程承包领域形成了核心竞争优势,主编参编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70余项,拥有有效专利55项,始终保持全国工程勘察设计领域百强单位和美国工程记录以及中国工程设计60强企业的地位,具备履约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133,073.70万元,净资产9,342.68万元,营业收入108,854.36万元,净利润925.5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2、中国兵器工业规划研究院,法定代表人黄健,开办资金539万元,中国兵器工业规划研究院是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从事战略发展研究与产业发展顶层设计研究、改革与发展研究、重大投资和军民品能力建设项目论证与评估、民爆工程设计咨询和武器装备动员研究的科研事业单位和战略支撑机构,具备履约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兵器工业规划研究院总资产22,456万元,净资产14,210万元,营业收入13,071万元,净利润65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3、武汉武重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杜琢玉,注册资本5,835万元人民币,住所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一路3号,经营范围包括牙轮钻机、机床、矿山机械、机电产品的研发、生产、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和相关工程承接和矿山工程总承包;牙轮钻机备品、备件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矿山机械、机电产品的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武汉武重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是兵器工业集团武汉重型机床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武汉重型机床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内生产重型、超重型机床规格大、品种全的大型骨干企业。武汉武重矿山机械有限公司以研发、制造、销售、矿业开采和工程建设新型穿孔设备为主,具备履约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武重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总资产11,844.49万元,净资产595.61万元,营业收入4,326.35万元,净利润-1,382.7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4、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军,注册资本176,875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普通机械、矿山机械、工程机械、盾构设备、冶金设备、加工制造、钢铁冶炼、机电产品、机械及成套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技术、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进出口;公路运输设备、工矿车辆及公路专用汽车(不含小轿车)、钢材轧制、变压电器、钢材、建材、铸锻造加工、工量、磨具、有色金属的加工销售;动力工程、供排水、电讯工程、燃气、热力、采暖供热的安装、维修、技术服务;公路防撞护栏、护网(隔离栅)制造及安装;化学清洗、工业用氧、工业用氮、氩气、二氧化碳、混合气的生产和销售(以上六项凭资质证经营);石油管道安装;场地租赁;电影放映;超高压产品设计、生产及销售;动能生产供应、压力管道、电力设施安装调试、动力站房设备安装修理、能源技术应用及推广;自制商品运输、装卸、汽车修理服务、客运出租(以上项仅限分支经营)。旅店(含餐饮)、房屋租赁、车辆租赁、日用百货的销售、产品试验及技术服务、铁路运输服务、铁路货运代办、机械设备制造、维修、安装、备品备件制造及维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经营);电视监控、防盗报警、工业控制及综合布线的设计、安装、维修、信息设备及耗材销售、网络工程、软件开发、技术服务、宽带网络服务;铁路产品配件和铸锻件的生产及销售;汽车货运;销售与代理销售各种规格、型号挂车、半挂车和汽车、工程机械及备品、备件的销售;汽车配件、钢材、建材、化工产品(专营及危险品除外)、仪器仪表、铁精粉、煤炭、铁合金及铁合金制品的销售;机械加工;装卸;货运代理;仓储(不含危险品);废旧金属回收;受托从事质押动产保管服务;停车管理、停车服务。火炮武器系统、新概念火炮武器系统、装甲装备、通用保障车、水中兵器发射系统、武器装备专用材料及制品的科研、生产、试验、修理、技术服务;兵器装备(含无人机)专用试验等。

  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家“一五”期间156个重点建设项目之一,隶属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家重要的火炮研发生产基地、国家高强韧炮钢研发生产基地、中国矿用汽车研发生产基地,具备履约能力。

  15、北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卫国,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12号,经营范围包括零售矿产品;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北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致力于海外矿产资源开发建设及运营、矿产品贸易及相关产业投资等,拥有多个大型海外矿山,并初步建成铜钴、铂钯、黄金等矿产资源开发基地,与国际大型金属供应商、国内大型冶炼厂及金属加工企业建立并保持稳固合作关系,是中国铜产品重要供应商、钴产品主要供应商。

  16、孟加拉乡村电力-北方国际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Moin Uddin,注册资本2亿孟加拉塔卡,注册地为孟加拉国达卡市。主营业务为孟加拉电力项目市场开发、销售及配套业务。

  孟加拉乡村电力-北方国际电力有限公司是公司与孟加拉乡村电力公司为投资建设孟加拉博杜阿卡利1,320MW超超临界火电站项目而合资成立的项目公司。待项目融资关闭后,孟加拉乡村电力-北方国际电力有限公司将具备支付能力。

  截至2022年6月30日,孟加拉乡村电力-北方国际电力有限公司总资产931.06亿孟加拉塔卡,净资产308.07亿孟加拉塔卡,鉴于孟加拉博杜阿卡利1,320MW超超临界火电站项目尚在建设期,孟加拉乡村电力-北方国际电力有限公司暂无收入利润。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7、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粤涛,注册资本55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4层409A,经营范围包括石油产业的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燃料油;天然气供应;销售危险化学品(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准)。

  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是国家重点支持的主要从事油气勘探开发、石油产业投资、国际石油贸易、石油炼化、油品储运等业务的专业化石油公司,是中-哈、中-科、中-俄、中-巴政府能源合作委员会成员企业,是国家实施“走出去”战略和能源安全战略的重要团队之一。已建立从海外油气田勘探、开发生产,到国际石油贸易、仓储运输、石油炼化的产业链,年销售收入超过千亿元。具备履约能力。

  18、中国万宝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军,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12号,经营范围包括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承包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进出口业务;各类型工业、能源、交通、民用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

  中国万宝工程有限公司是集军工工程承包、销售、服务、劳务为一体的企业集团,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万宝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1,066,146.15万元,净资产298,295.41万元,营业收入331,335.59万元,净利润42,702.4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北方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北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万宝工程有限公司、北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奥信化工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北方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山东蓬翔汽车有限公司、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河北华北柴油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兵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工业规划研究院、武汉武重矿山机械有限公司、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均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孟加拉乡村电力-北方国际电力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总经理单钧、高管王新庆在该公司担任董事,公司监事罗乐在该公司担任副总经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上述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采取招标或议标的方式确定交易对手方和交易价格。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以及工程进度支付款项。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采取招标或议标的方式确定交易价格,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以及工程进度收取款项。

  公司将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后,根据相关项目进展情况和需要,适时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目前已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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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北方车辆有限公司与北奔重汽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北奔重卡采购合同》合同金额1584.4万元,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北方车辆有限公司与北奔重汽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北奔重卡采购合同》合同金额1450.2万元,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

  3、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北方车辆有限公司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一机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南非备件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277万人民币,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公司全资子公司辉邦集团有限公司与北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签署《斗短报文车辆定位管理系统采购合同》,合同金额449.4万元,分批次交货,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建设分公司与北京中兵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签订《连云港瀛洲幸福里项目桩基础及基坑支护工程分包合同》,合同额3,886万元,施工工期100天。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盖法人章、经双方权力部门批准,甲方收到乙方的保函且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合同生效。

  6、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建设分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与北京中兵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签署《连云港瀛洲安康里项目桩基础及基坑支护分包合同》,合同额1,836万元,施工工期75天。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盖法人章、经双方权力部门批准、甲方收到乙方的保函且乙方收到甲方的预付款后合同生效。

  7、公司与中国兵器工业规划研究院签署《技术咨询合同》,合同金额80万元,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8、公司与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签署《技术研发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完成包括智慧军营一体化平台建设研究技术总结报告(含配套技术手册)、智慧化军营管理培训三次、智慧化军营展示视频以及智慧军营一体化平台建设研究成果论文一篇,合同金额60万元人民币,本合同由各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9、公司全资子公司辉邦集团有限公司、Normount LLC(北山有限公司)与武汉武重矿山机械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0日签署了《采矿服务分包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包括煤矿地质勘探、采矿设计、采矿管理、采矿基础、采矿生产等服务,计划工期5年,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10、公司全资子公司北奔重汽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与北奔重汽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北奔重汽产品经销合同》59份,合同金额10,997万元,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

  11、公司全资子公司北奔重汽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与北奔重汽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北方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北奔重汽产品经销合同》,合同金额257万元,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北方车辆有限公司与北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022年12月签署2022年3季度采购订单和2022年4季度采购订单,合同金额分别为168万美元和40万美元,发运周期为6个月,在双方签署框架协议的基础上科米卡简易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中标通知后生效。

  13、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北方车辆有限公司与北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于2022年12月签署《庞比铜钴矿项目移动设备备件货物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52.7万美元,发运周期为5个月,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公司全资子公司北奔重汽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一机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北奔重汽产品经销合同》8份,合同金额699.4万元,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公司全资子公司北奔重汽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一机徐工特种装备有限公司签署《北奔重汽产品经销合同》3份,合同金额1,587.51万元,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6、公司全资子公司北奔重汽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中兵物流有限公司签署《北奔重汽产品经销合同》,合同金额353.73万元,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7、公司全资子公司辉邦集团有限公司与北方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签署《老挝丰沙里省平安城市项目施工分包合同(I期)》,2019年3月28日签署辉邦《老挝丰沙里省平安城市项目施工分包合同(I期)补充协议》,公司接受北方公司委托在老挝丰沙里省本努县建设政府办公大楼、官员住宿楼、区内道路、供水系统、用电传输系统、区间道路修复等,合同金额1.04亿美元,工期36个月,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18、公司与北方公司于2022年签署《南苏丹议会大厅及办公大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北方公司委托,在南苏丹建设南苏丹议会大厅及办公大楼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2,000平米,合同金额5,168万美元,工期24个月,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公司收到北方公司工程预付款后生效。

  19、公司与中国万宝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在北京签署了《孟加拉博杜阿卡利2X660MW燃煤电站项目代理合同》,北方国际委托万宝公司作为代理人,代理北方国际对外签订《孟加拉博杜阿卡利2X660MW燃煤电站项目合同》,并将孟加拉博杜阿卡利2X660MW燃煤电站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交钥匙工程交由北方国际实际执行。代理合同是在万宝公司、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组成的联营体与孟加拉乡村电力-北方国际电力有限公司签订的“孟加拉博杜阿卡利2X660MW燃煤电站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交钥匙工程合同”的基础上签订的,对外合同工作范围包括2台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站及煤码头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的整体交钥匙工程,金额为1,573,640,992美元和2,206,373,133孟加拉塔卡。根据联营体协议的约定,万宝公司负责项目EPC合同的履行,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公司将作为项目EPC合同项下项目分包商共同参与项目的执行。通过代理协议,万宝公司将《孟加拉博杜阿卡利2X660MW燃煤电站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交钥匙工合同》交由公司执行。合同建设工期为46个月,双方签字盖章、承包商向业主提交履约保函后生效。

  20、公司与中国万宝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签署《南苏丹朱巴标准化军营项目设计施工分包合同》,北方国际接受万宝工程委托,在南苏丹朱巴市设计、建设一座标准化军营,合同金额44,701,895.45美元,工期18个月,协议书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后且分包商收到承包商的书面生效通知后生效。

  21、公司与中国万宝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签署《加蓬国防部军事营地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分包合同》,北方国际接受万宝工程委托,在加蓬IGOUMIE及NZAMALIGUE地区设计、建设两处军营,合同金额30,306,517.00欧元,工期18个月,协议书在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后生效。

  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和提供劳务的交易,有助于公司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的执行和其他业务的开展,是公司执行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事前认可,对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交易,有助于公司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的执行和其他业务的开展。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

  2、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审核确认程序合法合规,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市场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关联交易事项公平乐鱼电竞、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3、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内容、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

  (一)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文件的要求和《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采取招标或议标的方式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经营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北方国际2023年预计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辉邦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及公司为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经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辉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邦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朗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华公司”)申请1.3亿欧元的借款,期限三年,借款利率不超过2.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辉邦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及公司为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上述借款即将到期。

  为满足重大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补充流动资金,降低公司融资成本,辉邦集团拟向朗华公司续贷不超过9,000万欧元(以下简称“本次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5年,利率不超过6个月EURIBOR+200BP。

  公司将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借款全部本金及利息,担保期限与借款期限匹配。

  2、朗华公司为北方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北方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2023年3月10日,公司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对本次借款及担保事项进行了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9名董事成员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德芳、蔡航清、徐舟回避表决。本次借款及担保事项获得董事会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鉴于本次借款及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股东构成:北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银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朗华公司是北方公司香港地区的全资孙公司,成立于1985年5月,主要从事地产投资及物业出租业务,投资物业包括香港和深圳住宅和商业物业。近年来,为解决北方公司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北方公司致力于将朗华投资打造成北方公司的海外金融服务平台。

  作为北方公司的海外投融资平台,银际(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拥有丰富的融资渠道,朗华公司为北方公司全资孙公司,具备向公司借款的履约能力。

  朗华公司拟向辉邦公司提供不超过9000万欧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低于同期可获取的银行贷款利率,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提前还款。借款利率经双方充分协商后合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

  朗华公司向辉邦公司提供借款,是为满足重大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补充流动资金,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形成积极影响。

  本次担保的目的是为满足重大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经营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董事会对辉邦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辉邦公司作为公司的海外投融资平台,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信用记录良好,具备实际偿债能力。

  辉邦公司未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公司向辉邦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114.4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4.27%,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56.30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0.63%,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24.32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9.15%。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2023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朗华公司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0元。

  独立董事经过事前认可,就公司全资子公司辉邦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及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控股子公司辉邦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是由于公司当前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海外重大投资项目陆续开工建设,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投入,为满足重大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补充流动资金,降低公司融资成本,而所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需要。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辉邦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根据子公司在其日常运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而作出的决策,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力,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辉邦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及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劵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辉邦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利率低于市场利率,经双方充分协商后自愿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北方国际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及公司为借款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借款及担保协议的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决定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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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15至15:00。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凡2023年4月1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议案1《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北方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2《公司控股子公司辉邦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也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北方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 法人股东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股东账户卡,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码卡及代理人身份证;(证件须提供原件)

  (2)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委托出席者须加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证件须提供原件)

  (2)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6号院北方国际大厦20层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0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1、股东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65”,投票简称为“国际投票”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15至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